2006年12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此贼好大胆 白天闯大楼
检察官提醒:最安全的地方,往往却最不安全
邵志强 李圆圆/文 俞柏鸿 /图

  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,李某先后在嘉兴市区的一些办公楼里盗窃作案23起,窃得13台笔记本电脑、7台电脑主机等物,价值74789元。近日,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4万元。
  发生在机关单位的“白闯”案实在少见。经查,李某作案23起,其中趁门没锁进入的有11次、钻窗入室作案10次。承办此案的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说:“一些机关、单位安全防范意识淡薄,管理上的疏忽,是造成李某屡屡得手的重要因素。”
  我们从案卷中截取了一些片段,给大伙儿提个醒。

  镜头一:门虽紧闭窗户开
  地点:嘉兴市中山西路×号六楼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  李某交代:“这大楼下面是卖手机的,我走楼梯到五楼,再从外边平台上六楼。六楼东面是一个单位,我从厕所窗户钻出来再钻到东边单位的窗里。我在里面一个办公桌底下偷了一台电脑主机,然后还是从那扇窗钻了出来。”
  检察官提醒:一些办公楼大门虽然紧闭,但办公室、厕所的窗户却没有关紧,还是让小偷钻了空子。

  镜头二:浑然不察身边事
  地点:嘉兴市中心某广场五楼一贸易有限公司
  李某交代:“我乘电梯上去,当时有个办公室门开着,有两个女的背对着门在打字。我就从这个门进去穿过边上的会议室,再到边上那间,看样子是经理室。当时桌子上放着一个笔记本电脑,我就把这台电脑连接线拔掉,然后放入办公室里的纸袋里,再乘电梯下楼,从另一边小门出来。”
  检察官提醒:两位女白领工作够专心的,连经理的笔记本电脑被偷了都没察觉。

  镜头三:乔装打扮进出门
  地点:嘉兴市少年路某管理中心大楼
  保安陈述:“今天上午10点多,我在中心一楼值班,一名男青年边打手机边走下来,胳膊下夹着电脑主机。他神态很自然,而且又是上班时间,我以为是电脑公司来维修电脑的。那名男青年走到中心门口,就叫了三轮车往勤俭路方向走了。”
  检察官提醒:如今的单位不仅有上门联系工作的,还有维修电脑、水电的,保养花木的,上门营销的。面对有五花八门的来访者,保安真得有一双慧眼才是。

  镜头四:高谈阔论失荆州
  地点:嘉兴市禾兴路某律师事务所
  失主陈述:“12点15分左右,我在隔壁办公室里吃饭聊天。到了12点50分时,我发现放在办公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。”
  李某交代:“我从楼梯上去,在一个没关门的办公室里偷了一个笔记本电脑。当时我穿着外套,电脑是夹在外套里偷出来的。”
  检察官提醒:当你在隔壁与同事们高谈阔论的时候,还是锁上自己的办公室大门为好,不要以为人在隔壁就可以放松警惕。

  镜头五:一次盘问就落网
  地点:嘉兴市建国北路某商务楼三楼
  失主陈述:“中午12点左右,当时办公室就剩我一个人。我出去洗碗,才几分钟时间,等我进办公室,就发现有个男的从过道的窗通过平台爬进了我们办公室。我看不认识,就问他做啥。他讲他是楼上公司的,有张纸掉下来,捡一下。我觉得肯定不对,要捡纸也不可能从窗口钻进来啊,就叫他一起到楼下传达室去核实一下。结果,传达室的人也不认识他,我们就马上报警了。”
  检察官提醒:李某在实施第23起盗窃作案时,终于遭到了盘问,露出了马脚。其实就这么简单,多一分警惕就能避免损失。